簡介
舞臺燈光也叫"舞臺照明",簡稱"燈光"。舞臺美術造型手段之一。運用舞臺燈光設備(如照明燈具、幻燈、控制系統等)和技術手段,隨著劇情的發展,以光色及其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突出中心人物,創造舞臺空間感、時間感,塑造舞臺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燈光效果(如風、雨、云、水、閃電)
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全方位的視覺舞臺燈光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應該全面、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手段。舞臺燈光的藝術效果是隨著演出的進展、舞臺氣氛的不斷變換而展現的。
舞臺燈光在現代舞臺演出中的作用:
① 照明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
② 導引觀眾視線;
③ 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舞臺幻覺;
④ 創造劇中需要的空間環境;
⑤ 渲染劇中氣氛;
⑥ 顯示時、空轉換,突出戲劇矛盾沖突和加強舞臺節奏,豐富藝術感染力。有時也配合舞臺特技。
分類
按光學結構可分為泛光燈、聚光燈和幻燈三類;按舞臺上安裝的部位則又有面光、耳光、腳光、柱光、頂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動光之分。
泛光系統是指可以發出均勻柔和的光線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燈光的燈具。單獨的泛光燈、頂排燈、腳燈和幕燈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繪畫布景或演區。
聚光系統指能發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區范圍的燈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過透鏡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紋柔光鏡頭則能產生邊緣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學結構取得聚光效果的燈叫回光燈。
幻燈系統是在聚光燈具前再加一組物鏡使其投光成像。這種幻燈又可分為:①利用幻燈片成像的投景幻燈;②通過轉動的圓盤式鏈帶把云、水、火等活動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燈;③利用長焦距物鏡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燈;④橢球面凹鏡名為造型燈的燈具。